财政部会计司
会计从业资格是根据《会计法》、《行政许可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实行的市场准入制度,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改革开放以来,会计行业以改革促发展,从业人员队伍逐渐壮大,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已近千万,成为我国会计人才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他们利用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提供关系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的会计信息,在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放眼未来,会计改革任务更趋繁重,会计行业面临难得的重要发展机遇,客观上需要建设一支数量相当、结构优化、素质精良的会计从业人员队伍。我们应当认真总结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会计人才规划》,进一步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提出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我国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会计人才结构持续优化,增强会计人才竞争优势。
一、会计从业资格是会计人员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会计从业资格制度是长期形成并被社会广泛认可的会计职业准入制度,在加强行业准入管理,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纵观会计人员管理的发展历程,会计从业资格制度是在原“会计证”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在1984年,河北省财政厅经省政府批准,率先在全省全民所有制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试行会计证制度。所谓“会计证”,即从事会计工作的“准入证”或“通行证”。试行会计证制度要求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持证(会计证)上岗。当时,会计证的功能主要包括:证明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记载会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记载会计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等。这一制度是我国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后在其他地区和部门逐步广泛推行。
1990年3月,财政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范围内试行会计证管理制度。1996年,财政部对《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作了全面修改,重新发布《会计证管理办法》。此举标志着会计证管理制度正式在全国广泛推广。从此,凡进入会计队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会计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业务事项和会计职业关系日趋复杂,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较强的政策观念和职业道德,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律、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职业纪律。为此,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会计法》在全面总结会计证制度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将会计从业资格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据此,财政部于2000年5月8日印发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并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之后,财政部又陆续印发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政策问题解答,审核批准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逐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2005年1月22日,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精神,经过广泛调研并征求各级财政部门、中央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会计人员的意见,财政部以财政部令第26号发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实现了以下方面的创新:一是转变监管方式,实行会计从业人员跟踪管理。在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规定的同时,着力强化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离岗备案、调转登记和变更登记制度,着力强化对持证人员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调整考试科目,突出对会计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将原来设置的4个考试科目调整、合并为3个考试科目,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三是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受理、颁发的程序。四是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出具体要求。五是规范会计行政许可委托事项,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在各自权限内进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走过了近30个寒暑,会计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作用不断加强,会计从业人员地位不断提升,“会计”业已成为人数最多,专业化、知识化程度较高的专业技术门类之一。与此同时,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内容也不断丰富,广泛地涉及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合理设置、考试手段无纸化、人员管理技术信息化、继续教育不断完善、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持续更新等。
会计从业资格是根据《会计法》、《行政许可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实行的市场准入制度,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改革开放以来,会计行业以改革促发展,从业人员队伍逐渐壮大,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已近千万,成为我国会计人才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他们利用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提供关系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的会计信息,在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放眼未来,会计改革任务更趋繁重,会计行业面临难得的重要发展机遇,客观上需要建设一支数量相当、结构优化、素质精良的会计从业人员队伍。我们应当认真总结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会计人才规划》,进一步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提出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我国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会计人才结构持续优化,增强会计人才竞争优势。
一、会计从业资格是会计人员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会计从业资格制度是长期形成并被社会广泛认可的会计职业准入制度,在加强行业准入管理,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纵观会计人员管理的发展历程,会计从业资格制度是在原“会计证”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在1984年,河北省财政厅经省政府批准,率先在全省全民所有制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试行会计证制度。所谓“会计证”,即从事会计工作的“准入证”或“通行证”。试行会计证制度要求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持证(会计证)上岗。当时,会计证的功能主要包括:证明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记载会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记载会计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等。这一制度是我国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后在其他地区和部门逐步广泛推行。
1990年3月,财政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范围内试行会计证管理制度。1996年,财政部对《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作了全面修改,重新发布《会计证管理办法》。此举标志着会计证管理制度正式在全国广泛推广。从此,凡进入会计队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会计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业务事项和会计职业关系日趋复杂,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较强的政策观念和职业道德,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律、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职业纪律。为此,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会计法》在全面总结会计证制度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将会计从业资格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据此,财政部于2000年5月8日印发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并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之后,财政部又陆续印发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政策问题解答,审核批准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逐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2005年1月22日,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精神,经过广泛调研并征求各级财政部门、中央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会计人员的意见,财政部以财政部令第26号发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实现了以下方面的创新:一是转变监管方式,实行会计从业人员跟踪管理。在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规定的同时,着力强化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离岗备案、调转登记和变更登记制度,着力强化对持证人员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调整考试科目,突出对会计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将原来设置的4个考试科目调整、合并为3个考试科目,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三是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受理、颁发的程序。四是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出具体要求。五是规范会计行政许可委托事项,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在各自权限内进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走过了近30个寒暑,会计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作用不断加强,会计从业人员地位不断提升,“会计”业已成为人数最多,专业化、知识化程度较高的专业技术门类之一。与此同时,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内容也不断丰富,广泛地涉及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合理设置、考试手段无纸化、人员管理技术信息化、继续教育不断完善、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持续更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