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号
输入凭证必须首先输入凭证号,它是凭证的唯一标识(最新号由电脑决定)。
输入新的凭证号表示增加凭证,输入旧的凭证号表示修改旧的凭证。
凭证号由凭证类型和序号两部分组成,例如:“收款 5”,“转账 12”等,所以输入时要求分别输入凭证类型和序号。
系统允许用户设定适合于自己的凭证类型(设定方法见第一章),从而提高了软件的通用性。
同一类型凭证按月从1开始连续编号,不允许重号,亦不允许漏号。
输入凭证类型时单击凭证类型下拉菜单或用光标键移至凭证类型下拉菜单按Space键,从中选择凭证类型。
从输入凭证类型转移到输入凭证序号,可以按Tab键或用鼠标点击要输入的位置。
凭证号自动递增,即新输一张凭证时,计算机会在已有最后一张凭证号上自动加1。
网络版操作时,凭证号在凭证输入时由机器自动给出,所以,输入凭证号时,可以不连续,但当存入本张凭证时,如果输入的号和机器的连续号不一致时,会提示操作者,此时,自动由机器给出凭证号。
输入凭证类型时按Alt+L键可调用自动转账分录编制“自动转账凭证”。自动转账分录是预先定义好的会计分录,定义方法和自动分录的作用见第一章。按Alt+L后,屏幕格式如下:
可在分录号后面输入您想调用的“自动分录”的分录号。
注意:分录号不是凭证号。
分录号输入后,自动分录的内容将被显示在窗口中。
如果需要编制凭证则按Alt+S,计算机根据此自动分录自动编制“机制凭证”,并将该凭证显示在屏幕上,您可以对其进行修改。
由自动分录编制的凭证按同类型凭证,自动连续编为最后一个凭证号,凭证日期为系统日期,但可以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