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需要分部门核算,或者说已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将有些会计科目设置成分部门核算的会计科目,则必须在输入凭证、装入初始余额前用此功能定义本单位的部门代码、名称。
2. 部门代码共十二位,可用数字或字母混合编码,不允许重码。部门代码的分级关系在核算单位设置时定义。此处按已经定义的级数关系设置部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