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档案的保密安全
6.1 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及公司各项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认真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6.2 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使用期间,不许转借他人,不许带入公共场所。
6.3 任何人不许将档案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如有泄露和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情节轻重,按《档案法》和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