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借阅档案应严格履行手续,办理借阅登记,当面交接清楚。归还时严格检查,并在借用登记表上予以注销。借阅者要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