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企业职工私人车辆无偿提供给企业使 用,请问汽油费和保险费是否可以在税前扣 除?
企业职工私人车辆无偿提供给企业使 用,请问汽油费和保险费是否可以在税前扣 除? 答: 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 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 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职工将私人车辆提供给企业使用, 企业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独立交易原 则支付合理的租赁费,凭合法有效凭据准予 税前扣除。企业为职工报销或支付的汽油 费、汽油补贴应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范畴, 并按税收规定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 购置税、折旧费以及车辆保险费等不得税前 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