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初级职称**
初级职称**
**简介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初级资格**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和经济法基础科目均为2.5小时。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度上一年的10月中旬到11月底。
**时间
**时间2012年调整为10月27、28日。(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时间为准)有特殊情况,财政部财另行通知,以实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