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会计职称**报名条件
会计职称**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14-04-25 12:36 | 所属栏目:会计基础 | 浏览次数:1900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时间定于10月26日、27日举行。
会计职称**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