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投资人,投资设立了A个人独资企业,甲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对乙的职权有企业内部限制:对外签订合同时不能超过1万元。乙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和善意的第三人B签订10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该合同是成立,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聘任他人管理企业的事务,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乙超过了内部限制签订10万元的买卖合同,但B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合同是有效的。
解题步骤:
1.作出简单明确判断
2.引述条文
先用过渡语句,根据(有关)规定,然后引用法律原文。
3.具体分析
在本题(本案)中